主题
小组工作规范化管理
为规范机构社工小组工作管理,结合机构社工服务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 小组工作的需求评估与计划
社工根据在实际工作中的调查,发现服务对象具有共同性的需求,就可根据需求制定小组计划书。
二 、 小组的审批
1、小组计划的审批
社工在开展小组时,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将小组计划书递交给督导,督导批复出具意见才可开展,督导不批准的,不允许开展。机构在督导批复同意开展后才继续进行审批程序。但小组工作开展前,社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组招募的宣传工作。
2、小组经费的审批
小组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需提交小组计划书给部门负责人批阅;小组需要向机构申请开展经费的,同时提交活动经费申请表;当次小组无需产生费用的或没有从机构申请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或企业赞助,则不提交活动经费申请表;小组经费审批流程按活动经费申请表的顺序执行,机构审批层面通常由业务负责人跟进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发回给申请的社工。
三、 小组工作的开展
1、在每节小组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社工需填写小组集会记录表,并及时交给督导批阅;
2、小组活动中,要组织服务对象、志愿者填写参加者意见表,以评估服务之成效;
3、在小组活动中必须有预防措施保证参与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意外事故。
四、 小组的结束
在整个小组结束后的三天内填写小组报告、小组财务报告,交予机构业务负责人、机构负责人及督导批阅。
小组向机构申请开展经费的,小组财务报告需要机构财务负责人签字;当次小组没有产生费用的,财务负责人姓名栏可以填写“无”;没有从机构申请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或企业赞助,财务负责人姓名栏则填写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名字或经手社工名字。
五、 小组的归档
小组结束并且机构及督导审批完全部表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整理该小组的一切资料(包括常规性活动方案等其他资料),并装档案袋归档,机构业务负责人会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检查社工所开展的小组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专业性,并依据检查结果对该社工的专业工作记录情况进行评定,与绩效考核、半年及年终考核时的工作表现评分挂钩。
六、 说明事项
所有与小组相关的资料,需交给督导审批的,为电子版的需同时抄送一份给项目负责人,为纸质版的,需告知督导助理或项目负责人并经其查看。
在没有设督导的岗位或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由督导助理、中心主任、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等机构指定人员行使督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