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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13年12月23日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建设产城融合的美丽滨江城市,需要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庆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重庆市江津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我区民政、司法、人力社保、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承担了大量实际社会工作,为我区社会工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益性服务机构、社会服务组织和社区的蓬勃发展则为全市社会工作人才的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载体。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我区分布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司法矫治、就业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服务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4882人,社会工作人才1438人,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网上注册认可的为3人,为全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人才基础。
(二)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规模的壮大,社会建设领域急需大量社会工作人才。一是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调整引致失业与再就业问题;二是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农转非及其子女读书等城市适应问题;三是三峡移民、城市拆迁中移民的城市适应以及安置补偿引起的矛盾和利益诉求等问题;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脱贫与发展信心恢复及利益维权等问题;五是人口老龄化加剧,老人赡养社会服务等问题;六是公共安全、公共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大量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和方法及时解决和处理。绝大部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没经历过系统的专业教育,没接受过正规的社会工作实践技能训练,缺乏从事社会工作应该具备的专业理念、知识、技能和方法,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匮乏,专业基础薄弱,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高。
(三)面临新的机遇
未来十几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任务加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加快建设城市发展新区,吸引凝聚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了更大的平台。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努力开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问题、降低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公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为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模式和方法。
    二是坚持立足基层、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工作资源向城乡基层配置,社会工作人才向城乡基层流动,社会工作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专业导向、以用为本。要按照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应用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
    四是坚持存量提升、增量提速。在普遍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努力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使社会工作人才总量不足问题明显缓解,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增加到3110人,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达到140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增加到3500人,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达到265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达到30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目标要求:以区人才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为核心,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主要举措: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力度,将社会工作培训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轮训。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体系
目标要求: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发展服务载体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义工”活动,拓宽社会工作人才成长使用空间。建立人才使用的良性机制,打破行业、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合理流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主要举措:探索党政机关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办法。深入研究城乡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和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促进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配置。研究制定保障社会工作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向急需紧缺地区、部门和行业流动。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体系
    目标要求:以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积极性、稳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充分实现人才价值为核心,综合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解决困扰社会工作人才的薪酬保障、职业声望和职务晋升问题,确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机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城乡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和企业社会工作岗位就业的社会工作人才,按照不低于同等条件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原则,制定薪酬指导标准。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社会保险制度,确保社会工作人才享有充分社会保障。设立社会工作相关奖项,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地位和待遇。
    四、重点计划
    (一)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未来5年,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原则,依托具有专业培训能力的市内党校、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现有培训资源,通过进修、实习、短训、面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480小时的专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基本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加快向专业人才转化。根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到2020年,实现所有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接受良好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计划
    加强相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工作人才选拔任用,提供社会服务的岗位逐步配备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岗位,一社区至少拥有2名以上社会工作人才;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实现农村一社区拥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人才。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及康复托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社会工作岗位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通过多方面努力,力争到2015年,增设、转换和明确400个社会工作岗位;到2020年,再增设、转换和明确600个社会工作岗位,基本满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
    (三)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计划
按照优化工作流程、控制成本费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的要求,大力培育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机构。按照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要求,大力培育直接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设立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项资金。力争到2020年,建立2家区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要按照党管人才原则成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机构,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总抓,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机构编制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我区本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二)完善政策体系
加大社会工作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包括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引领志愿服务等在内的政策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
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大对公益类社会组织支持力度,适当给予开办补贴。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
(四)做好宣传动员
运用多种方式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主要举措以及规划实施重点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编印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读本和宣传手册,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和知识,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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